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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宿舍设施维修的公平性
修理费 想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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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今天,在接近期末的倒数日子里,我们寝室面临一个意外的通知:必须缴纳浴室喷头的维修费。这个喷头,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,在室友日常洗浴中不慎坠落而损坏。我们对此感到不解和抗议。

  首先,有必要澄清的是,损坏事件可能源自室友对喷头的一时误操作。正所谓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”,遭遇活动设备事故固然不幸,但这并非蓄意损毁。况且,世间万物,怎得不损?“喷头”也不例外,它终将故障。正如“铁打的山河,磨打的青春”,长期使用必然引发损耗。

  换句话说,学生并非全然应背维修之责。这类事故,或许便是那一物终将迎来的磨损之日,我们何其偶然,竟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我们认为,维修费用理应由学校承担一部分。每个人都知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学校向我们提供资不抵债的设备,却将所有责任推脱给学生,其理在哪里?

  社会之风,公理为重。试想一间酒店,若常年无修无换,顾客便无须为偶发损坏负责。相反,酒店还应道以歉意,客有权投诉,甚至上诉至法庭,寻求公正裁决。

  为何在学府之地,这样简单的公理却变得模糊?难道就因为我们是一群尚在校园岁月里执着追梦的学生?当初我们缴纳了寄宿费,预期获得的是一个正常使用的居住环境,享有用电、用水、不受打扰的休息等权利。然而,现实交付于我们的是何等场景?残破的设施、制定的甚是苛刻的规章,岂能以“价值有所体现”来完全概括?

  “一叶障目,不见泰山”,学校不见其间之苛政,是否考量过家长们的心声?执行过程中,是否顾及法律的权威?未能提供应有的服务却索取无尽的费用,哪里是情理之中、法治之典?

  我无法信服,盖洛斯噪声使人遗忘本心,那是,学校在我们贡献了巨额建设费后居然会无力解决简单的设施问题,这或许是某种不公的折射。最后,我仍觉得怀疑,毋庸置疑,“学校应是育人之园,非剥削之地”,每个人都值得拥有一个公正无私的成长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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